什么是矿物基础油?如何分类?其质量标准是什么?



       由石油炼制过程制造出来的基础油称矿物基础油或称矿物油,属于表 l-2 中的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是采用物理分离原理制造,先用蒸馏过程取出适合润滑油使用的馏分,再用选择性溶剂抽提的方法除去不宜于制作润滑油的芳烃、多环芳烃、胶质、沥青质等“非理想组分”,把余下的饱和烷烃,环烷烃等“理想组分”通过溶剂脱蜡过程,除去其中的熔点很高的正构烷烃(即蜡),降低凝固点,提高流动性。最后,把通过溶剂精制和溶剂脱蜡得到的产物,通过白土精制,利用白土的吸附作用除去加工过程中携带的遗留杂物、溶剂等,就得到基础油。

        通过上述三个过程(俗称老三套)得到的基础油是Ⅰ类基础油,由于这三个过程仅把原油中不适合做基础油的少量有机组分分离出来,并不能改变原料的性质,也不能除去对润滑油性质有不良影响的硫、氮等物,因此不是所有的原油都能做润滑油基础油,基础油的性质主要取决于原油的主要组成。一般来说,像大庆油田的石蜡基原油较适合做优质基础油,新疆油田部分含较纯环烷烃的原油较适合做低凝基础油,而胜利油田及很多进口原油由于含硫太高或石蜡烃含量过少而不适于制造基础油。